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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作者: 阿克苏站 更新时间: 2015-12-29

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加强本站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使用率,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站所有实验室及仪器均向科研人员开放,以便充分发挥本站现有仪器设备和实验条件的作用。

二、常规、连续观测仪器设备,如常规气象观测场、自动气象站以及计算机等仪器设备由本站设专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三、本站所有固定资产、仪器设备未经过我站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将仪器设备借给他人使用和带离本站。

四、在使用本站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前,使用人员应向本站申请所需要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并办理详细的管理登记。

五、所有仪器、设备及药品在使用完后要放回原处,由管理人员检查确认,并做好仪器本身和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后离开。

六、实验室配备防火、防爆炸、防盗的基本设施和措施,实验室内禁止存放私人生活物品。化学易燃、易爆、强腐蚀试剂、放射性同位素、有害人体射线源等要严格管理,专门存放,使用时要严格按使用操作规程操作使用。

七、对于某些因操作复杂或需要专门技术人员的仪器设备以及价格昂贵的精密仪器,使用前必须经过站专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否则不得随意使用。

八、实验仪器设备用电负荷必须与实验室电路匹配。在实验过程中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加温、加压、烘干时实验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九、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过程中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做好实验记录,不得擅自离岗。

十、实验室内要保持整洁、卫生,实验物品、仪器设备摆放有序。

十一、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对实验室的“三废”要有妥善的存放及处理办法。

十二、使用人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离开实验室时关好水电、门窗,同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十三、本站工作人员及仪器负责人须经常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和环境卫生情况,使用人一旦发现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以及损坏应及时作好现场记录,立即报告仪器负责人员进行处理。

十四、科研人员及仪器负责人有权监督仪器使用者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并经常检查仪器的使用情况和环境卫生情况,使用人一旦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作好现场记录,立即报告仪器负责人员进行处理。

十五、爱护仪器设备,定期做好维护和检查。按照仪器设备及其他物资的不同性能与要求,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冻、防震、防锈、防腐蚀等工作。

十六、严禁擅自拆卸、改装仪器设备及将仪器设备的配件及附件(包括计算机)随意进行搭配使用。

十七、实验室的仪器实行专人负责,建立完整档案,包括验收报告技术资料,使用记录,故障及排除记录,实验数据。各台仪器均须建立健全使用及安全规则,由站负责人监督实施。

十八、对不服从指导、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任何人员,本站有权制止其使用仪器或停止其实验。因管理不严造成仪器损坏等事故的,追究使用人员、仪器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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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零 零 六 年 三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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